比喻说刽子手砍人脑袋砍多了,煞气太重注定孤独终老,不能娶妻,生不了儿女,就算有儿有女也注定早死,不光如此,作为刽子手的人注定是短命的,死的时候都很悲惨。
在那个朝代一般人都不会选择做刽子手,也就除了实在穷的没办法的穷人,最后不得不咬咬牙去做。
我的太师傅从成为刽子手开始利用自己和狱卒的关系在牢狱里认识了不少奇人异士,其中就有会法术的道士。
之后不久他就学会法术,可即便如此……
事实上该在刽子手身上出现的都在他身上灵验了。
太师傅在30岁过后没几天,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发疯死了。
死的时候模样极惨,浑身是血呀!
血淋淋的,连眼睛都挖出来拿在手上,任由眼窟窿不断的流血。但是那个时候他还没死,还在走路,向着刑场的位置走去,来到刑场后对天叩拜,三叩九拜后自挖心脏死了。
鲜红的心脏落地的时候还在跳着,令人触目惊心……
这些是师傅告诉我,之后他就一命呜呼,交了我一点本事,不上不下的吧,还留了本书。
闲来没事我就看书,倒也从里面学会了点东西。比喻将鬼的魂魄制成丸子。
我的药丸号称能包治百病,什么头痛、发热、感冒什么的都是碎碎的。
我的药丸就是你被人打成重伤倒在地上起不来只要吃一颗,保管立马活蹦乱跳的。
我的药丸就是那些被癌症缠身失去希望的人只要吃一颗,第二天保管都是希望。
我的药丸还能让笨的人变聪明,让傻子不傻,让丑女变美女,让……
但是我的药丸卖不出去。
我总结了,应该有两个原因。
第一就是药丸名不好听:狗不理药丸。
第二就是功效太多,别人都以为我忽悠他。
所以我痛定思痛,决定把药丸名叫大力丸,把功效改为一颗能令人重镇威风的丸子。
结果,大卖!
第一天来我这里人有一百多个,瞬间挤满了我的药店。
第二天没人来了,我纳闷的时候下午来了一堆人,是昨天买药人的家属来找我算账的。
说他们谁谁谁吃了大力丸“流鼻血”住院了,要我赔钱。
我就纳闷了,我的药丸怎么可能吃出鼻血来?我认定他们是来讹诈我的。
直到有一满脸通红的男人把我拉到角落里哀求我帮他降火,说他身体浑身发热,二弟也撑起了伞,睡了好几个女人,可一天一夜了,还没下去。
现在他实在是受不了,感觉自己要爆炸了,一定要让我帮他降火,不然告的我裤子都没得穿。
这个时候我才醒悟过来,他们是受不住这药效……
最后我认赔,把我好不容易存的钱赔了个精光,连店也关了。
今天的我还在卖大力丸,只是成了江湖郎中,就是那种穿街走巷,手拿白布黑字长幡的郎中。
这个年代当然不兴这样,也很少走脚的,不过为了达到吸引人的目的,我就是这么干的。